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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賬公司一文讀懂:債務人和債務人的差異佛山收賬公司一文讀懂:債務人和債務人的差異 債務人和債務人是經濟活動中常見的兩個人物,它們在法則聯(lián)系、權利職責等方面都有明顯的差異。下面我用大白話給你講講他們到底有啥不一樣。 一、定義 債務人: 簡略來說,就是“借錢出去的人”或許“把東西賣出去還沒收到錢的人”。比如,你借了小明100塊錢,那小明就是債務人,因為他對你有“收錢的權利”。 債務人: 就是“欠錢的人”或許“還沒把錢付清的人”。仍是剛才的比如,你借了小明100塊錢,那你就是債務人,因為你有“還錢的職責”。 二、權利和職責 債務人: 權利: 債務人最大的權利就是能要求債務人還錢或許實施約好的職責。比如,你買了小李的手機,還沒付錢,小李就有官僚求你付錢。而且,假設債務人不還錢,債務人還可以通過法則方法索債,比如請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 職責: 債務人也有職責,比如要按照約好的時刻、方法去收錢,不能故意刁難債務人。比如,債務人現(xiàn)已準備好還錢了,債務人故意不收,這就不太適宜。 債務人: 權利: 債務人也有權利,比如要求債務人按照約好的時刻、方法收錢。比如,你和債務人約好分期還錢,債務人不能忽然要求你一次性還清。其他,假設債務人亂收費或許多收費,債務人也有權回絕。 職責: 債務人的首要職責就是按時還錢或許實施約好的職責。比如,你借了錢,就得按時還;你買了東西,就得按時付錢。假設還不上,要和債務人好好商議,不能故意逃避。 三、法則位置 債務人: 在法則上,債務人處于相對“強勢”的位置。因為法則維護他們的債務,他們可以通過各種合法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假設債務人故意不還錢,債務人可以申述,法院會支持債務人。 債務人: 債務人在法則上也有維護,但相對“弱勢”一些。法則要求債務人實施職責,但假設債務人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破產),法則也會給他們必定的維護,比如通過破產程序來公正處理債務。 四、舉例對比 假定你和小張簽了一個合同,你把一批貨品賣給小張,貨值10萬元,約好一個月后付款。 你:在這個聯(lián)系里,你是債務人。你有官僚求小張一個月后付10萬元貨款。假設小張不付,你可以通過法則方法索債。 小張:他是債務人。他有職責在一個月后付給你10萬元貨款。假設他沒錢,他可以和你商議分期付款,但不能故意逃避。 五、總結 債務人和債務人最大的差異就是“誰有權利收錢,誰有職責還錢”。債務人首要是收錢的一方,有各種法則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債務人首要是還錢的一方,有職責按時實施約好,但假設遇到特殊情況也有必定的法則維護。 本文由佛山收賬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