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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收賬公司子女欠債,爸爸媽媽有協助歸還的職責嗎?重慶收賬公司子女欠債,爸爸媽媽有協助歸還的職責嗎? 俗話說“父債子償、子債父還”,假如兒女在外欠債,爸爸媽媽有協助歸還的職責嗎。 債款人在債款人無力歸還的狀況下,能否建議債款人爸爸媽媽幫其履行還款職責呢?假如可以,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子債父還是否有根據? 一般狀況下,“子債父償”是不具備法令根據的行為。爸爸媽媽作為債款關系第三人,除非自愿幫還,不然沒有有必要履行債款的職責。 但假如爸爸媽媽與子女間有以下狀況時,債款人才能用法令束縛債款人爸爸媽媽,讓其替子女還賬。 “子債父還”的幾種狀況 一起使用過債款:假如債款人將債款與家人一起使用、或者說債款人有將借款用于支持共同生活或經營所需的,那么債款人家人則負有歸還職責。 給債款人做擔保:合同擔保人與債款人同樣有職責,當債款人逾期無法歸還賬務人,債款人有權利要求擔保人替債款人還賬。 孩子歸于未成年人:假如孩子未成年,爸爸媽媽作為兒子合法監護人,則有代替歸還賬務的法定職責;但假如孩子已成年,歸于行為能力職責人,爸爸媽媽則沒有職責替成年子女歸還賬務。 此外,孩子逝世其爸爸媽媽承繼了遺產,則在其遺產中清償相關的債款。假如爸爸媽媽承繼了欠債人的遺產,應負責歸還欠債人的債款,但假如以遺產實踐價值為限但拋棄承繼的,則不負歸還職責。 《民法典》第1161條規則:承繼人以所得遺產實踐價值為限清償被承繼人依法應當交納的稅款和債款。超出遺產實踐價值部分,承繼人自愿歸還的不在此限。 綜上,“子債父還”這句話是不具備法令效力的。爸爸媽媽協助子女還賬,愿不愿意是情分,不是本分。爸爸媽媽有責,這份職責更多的是子女成長中的教育之責,而不絕對是子女成年后的債款之責! 本文重慶收賬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