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收賬公司當夫妻兩邊協商一致,將其合伙企業中的產業比例全部或許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贊同的,該愛人依法取得合伙人位置;
(二)其他合伙人不贊同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能夠對轉讓所得的產業進行切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贊同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贊同該合伙人退伙或許交還部分產業比例的,能夠對交還的產業進行切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贊同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贊同該合伙人退伙或許交還部分產業比例的,視為整體合伙人贊同轉讓,該愛人依法取得合伙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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