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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收賬公司夫妻一起債款離婚后是不是就不需求承當了?東莞收賬公司夫妻一起債款離婚后是不是就不需求承當了? 夫妻一起債款是指為滿意夫妻一起生活需求所負的債款,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一起生活的需求,以及對共有產業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置而發生的債款。不少人以為在離婚時,自己分的產業較少的話可以不必還,或許夫妻兩邊協商由一方清償債款后自己也不必還,更有甚者會以為離婚了婚前的一起債款就不必承當,現實會這樣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9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一起債款應當一起歸還。一起產業不足清償或許產業歸各自一切的,由兩邊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定。 一般而言,在承當職責的方法上,夫妻“一起歸還”的職責是連帶的清償職責,不管兩邊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一起債款以夫妻一起產業、自己一切的產業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兩邊要求清償債款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當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當債款,一方產業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職責。 當然,也存在離婚后一方可以不必承當夫妻一起債款的情況,即夫妻一方可以證明債權人與債款人明確約好為個人債款, 以及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產業約好歸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款,第三人知道該約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產業清償。 本文由東莞收賬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