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收賬公司債務催收和解法的運用
協商和解是指債款債款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約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處理膠葛。債款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款人暫無能力償還債款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款人可以就實行債款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款人進行商量,敦促債款人實行債款或簽定還款協議。
如果該債款有典當擔保或許有第三人供給擔保的,債款人可與典當人或許保證人進行協商,也可請第三者“穿針引線”,使典當人以足額的典當資產賠償債款,或許由保證人來代償債款。
協商處理債款膠葛應遵從以下原則:1、平等自愿;2、符合法律法規規則;3、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本文由東莞收賬公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