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收賬公司解答股東在清算或刊出進程中有其他過錯
《公司法解說二》第23條:清算組成員從事清算業務時,違反法令、行政法規或許公司章程給公司或許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或許債權人主張其承擔補償職責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撐。
這兒的“違反法令、行政法規或許公司章程的行為”主要有:
(1)清算組不依公司法規定向公司掛號機關報送清算陳述;
(2)或許報送清算陳述隱秘重要現實或許有嚴重遺失;
(3)清算組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獲取非法收入或許侵吞公司工業;
(4)清算計劃未經股東會或人民法院供認即予執行給司或許債權人造成損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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