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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收賬公司合法索債4個條件東莞收賬公司合法索債4個條件 1、要有能夠證明債款聯系存在的依據。借條、買賣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載、視聽材料等等都能夠作為證明債款聯系存在的依據。 2、要有債款人起碼的信息材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兼并是很遍及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許兼并之機更改稱號和居處,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款。有的公民也常常搬遷住地戶籍,時刻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有必要留意保留收集債款人的信息材料。債款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收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帳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款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收集其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單位稱號地址等。 3、要有債款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很多債款人往往聲稱無還賬才能,事實上卻藏匿財產。關于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情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能夠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了解其職工的收入情況;關于欠債的自然人,能夠了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情況、了解其家庭的消費情況。 4、要留意訴訟時效的規則,制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止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則向人民法院請求維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令還有規則的除外。從知道或許應當知道權利被損害時起計算。就債款問題而言,就是從債款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許贊同履行義務而中止。訴訟時效中止后,期間從頭計算。 本文由東莞收賬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