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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收賬公司“套路貸”行為的司法確認東莞收賬公司“套路貸”行為的司法確認 “套路貸”的刑法規(guī)制有兩大難題:一是取證難。“套路貸”往往披著“民事假貸”的“民事面紗”,透過現(xiàn)象看實質,全面搜集和檢查依據(jù),是刑法規(guī)制的根本前提。二是科罪難。“套路貸”許多行為混合在一起,成員片面罪過也有區(qū)別,精確確認罪名、全面點評其他情狀等,是刑法規(guī)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一)報應優(yōu)先、統(tǒng)籌防備:“套路貸”刑法規(guī)制根本原則 刑法不僅是裁判規(guī)范,并且是行為規(guī)范。鑒于“套路貸”的社會損害性大,傳達敏捷,其罪進程度高,防備必要性大,對“套路貸”違法的違法違法行為應全面充沛點評,從嚴、從快懲辦。 首要,報應為主。“套路貸”的社會損害性大,其罪過也大,因而有必要從報應刑的視點,對其嚴厲處置,實現(xiàn)罪責刑相適應。對“套路貸”團伙的罪過,要進行全面、充沛點評,給予其應有的刑法制裁,這是報應刑的應有之義。 其次,統(tǒng)籌防備。防備包含一般防備和特殊防備。一方面,從一般防備的視點看,“套路貸”易于模仿,傳達敏捷,社會損害性極大,應從嚴、從快處置,以威懾正在或將要施行“套路貸”的行為人。另一方面,從特殊防備的視點看,給予“套路貸”從業(yè)人員懲罰處置,能夠剝奪其短時期內再犯才能,并規(guī)誡其以后不要重犯。 最后,懲罰的及時性。“關于違法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懲罰的嚴酷性,而是懲罰的必定性……即便是最小的結果,一旦成了確認的,就總令人心悸”。進步懲罰的及時性,就要求公安機關關于“套路貸”違法要“打早打小”,檢察院、法院在保證案子質量的一起,進步辦案功率,以確認而敏捷的懲罰來規(guī)制“套路貸”。 (二)東莞收賬公司全面搜集、檢查依據(jù):“套路貸”刑法規(guī)制的根本前提 針對“套路貸”作案辦法和取證難的特色,要“打早打小”,公安機關要及時受案、立案偵查,全面搜集和檢查依據(jù)。 1.調取涉案單位、人員的合同、賬簿、銀行流水、產業(yè)狀況、電腦、手機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依據(jù),全面 2.調取告貸人告貸意圖、資金需求、告貸周期、告貸合同、借單等依據(jù),檢查告貸周期、簽定日期、實踐資金需求,執(zhí)行是否存在虛高債款以及虛高金額。 3.打印完好的被害人銀行賬戶流水。盡管從單筆銀行流水來看,被害人收到了與告貸合同(借單)對應的款項,但把銀行流水拉長看,后面往往就是取現(xiàn)或刷卡付出。調取銀行錄像,執(zhí)行取款詳細進程;查清刷卡資金實踐去向,是否存在制作銀行流水狀況。 4.逐個問詢一切告貸人,了解其告貸方式是否高度相同或相似,告貸人證言與銀行流水等書證及其他告貸人證言是否彼此印證,證人證言與嫌疑人供述是否彼此印證等。 5.觸及房產過戶的,要執(zhí)行是否善意獲得。要點檢查買主怎么獲得房源信息,是否到現(xiàn)場看過房子,購房合同是否正規(guī),對價是否合理公允,資金來源怎么,是否約好戶口轉出等。 6.對案子所觸及公證員、律師、銀行網點工作人員進行詳盡調查,一是了解公證、訴訟和銀行業(yè)務處理進程中是否存在不妥行為,調取和固定有關依據(jù);二是執(zhí)行相關人員是否參加違法。 7.調取法院民事審判書證資料。要點考慮以下兩種情形:其一,同一告貸人反復作為被告呈現(xiàn),告貸間隔時間極短,告貸合同(借單)內容高度相同的;其二,同一放款人反復作為原告呈現(xiàn),告貸間隔時間極短,假貸合同(借單)內容高度相同的。 (三)精確認罪、合理量刑:“套路貸”刑法規(guī)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套路貸”觸及的罪名較多,如詐騙、敲詐勒索、掠奪、不合法拘禁等,需求精確確認相關罪名、全面點評其他情狀。 1.“套路貸”相關罪名的確認 依據(jù)“套路貸”的方式及暴力參加程度,能夠分為三大類:沒有暴力介入、細微暴力介入和限制性暴力介入,分別對應蒙騙型方式、鉗制型方式和暴力型方式。一起構成詐騙、掠奪、敲詐勒索、不合法拘禁、虛偽訴訟等多種違法的,依據(jù)刑法的規(guī)則數(shù)罪并罰或許依照處置較重的科罪處置。 (1)蒙騙型方式相關行為的確認 蒙騙型方式是指徹底沒有暴力參加的單純詐騙,此罪應以詐騙罪科罪處刑。詐騙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為意圖,騙得數(shù)額較大公私資產的行為,其根本構造為:行為人施行詐騙行為—對方發(fā)生錯誤認識—對方依據(jù)錯誤認識處置產業(yè)—行為人或第三方去的產業(yè)—被害人遭受產業(yè)丟失。“套路貸”違法中,以“零利率”等為幌子,并以“行規(guī)”等為由詐騙告貸人簽下虛高合同、制作銀行流水,其實質都是虛擬現(xiàn)實、隱秘真相的詐騙行為,終究導致告貸人依據(jù)錯誤認識而遭受產業(yè)丟失。 詐騙罪與虛偽訴訟罪存在競合時,以詐騙罪科罪處刑。依據(jù)《刑法》第307條第1款規(guī)則,“套路貸”以虛高合同(借單)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涉嫌“以偽造的現(xiàn)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許嚴峻侵害別人合法權益的”,契合虛偽訴訟罪構成。該條第3款規(guī)則,“有第一款行為,不合法占有別人產業(yè)或許逃避合法債款,又構成其他違法的,依照處置較重的規(guī)則科罪從重處置”。依照牽連犯的理論,民事訴訟與騙得錢財之間存在意圖與手段的聯(lián)系,此刻也宜擇一重罪科罪處置,即以詐騙罪科罪處置。 (2)鉗制型方式相關行為的確認 鉗制型方式是指有細微暴力介入,對告貸人有要挾、鉗制行為。對此,宜以敲詐勒索罪科罪處置。敲詐勒索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為意圖,對別人施行要挾(恐嚇),討取公私資產數(shù)額較大或許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其根本結構是:對別人施行要挾(恐嚇)—對方發(fā)生恐懼心理—對方依據(jù)恐懼心理處置產業(yè)—行為人或第三者獲得產業(yè)—被害人產業(yè)遭受丟失。依據(jù)“兩高兩部”《關于處理黑惡勢力違法案子若干問題的輔導意見》(法發(fā)[2018]1號)的規(guī)則,一起由多人施行或許以統(tǒng)一著裝、顯露文身、特殊標識以及其他明示或許暗示方式,足以使對方感知相關行為的有安排性進行敲詐勒索的,應當確認為“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 暴力催債人員誤以為存在實在債款聯(lián)系的,不能確認為敲詐勒索,而應以不合法拘禁、不合法侵入住所罪、尋釁滋事罪等科罪處刑。 (3)東莞收賬公司暴力型方式相關行為的確認 暴力型方式是指有嚴峻暴力介入,其暴力程度足以限制被害人的抵擋。此罪所觸及的罪名較多,如掠奪、綁架、不合法侵入住所、尋釁滋事、不合法拘禁等罪名。暴力催債人員誤以為存在實在債款聯(lián)系的,則或許構成不合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不合法侵入住所等;不然應以掠奪、綁架科罪處刑更為穩(wěn)當。依據(jù)法律規(guī)則和詳細案子現(xiàn)實,對參加“套路貸”的團伙成員挑選數(shù)罪并罰或擇一重罪處置。 掠奪罪指“以不合法占有為意圖,以暴力、鉗制或許其他辦法,強取公私資產的行為”。如被害人小封被放貸團伙用凳子砸,用刀扎手臂,以逼迫其“還錢”,這種暴力手段足以限制被害人抵擋,現(xiàn)已不是細微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挾了,而是限制型暴力了。再結合小封被鉗制還款金額遠遠高于其實踐告貸金額,因而應當以掠奪罪科罪處刑。掠奪罪和敲詐勒索罪的區(qū)別是,“假如暴力或許以暴力相要挾的行為達到了足以限制別人抵擋的程度,則構成掠奪罪”。“綁架罪,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許其別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資產或許滿意其他不法要求為意圖,使用暴力、鉗制或許麻醉辦法綁架或以實力控制別人的行為”。如A實借1萬元,打借單20萬元,違法團伙將A不合法拘禁,要求其家人償還20萬元。行為人的片面意圖首要是不合法占有別人資產,而討取債款成為非必須意圖,此刻應以綁架罪科罪處刑。 2.全面點評:“套路貸”其他情狀的確認 在精確確認罪名的基礎上,全面點評其他情狀,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方針,保證“罪當其刑,罰當其罪”。 (1)違法安排和主犯、從犯的確認 “套路貸”違法團伙成員為3人以上且相對固定,內部分工清晰,安排嚴密,有預謀、有計劃、有安排地施行“套路貸”,契合《刑法》第26條規(guī)則的,應當依法確認為違法集團;契合《刑法》第294條規(guī)則的,應依法確認為黑社會性質安排違法;關于形成惡劣社會影響,但沒有形成黑社會性質安排的,可確認為“惡勢力”。 關于起安排、領導效果的首要分子,應依法依照集團、安排所犯悉數(shù)罪過處置。對其他主犯,應當依法依照其所參加或安排、指揮的悉數(shù)違法處置。關于從犯、脅從犯,應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方針,依照其在共同違法中所起的效果和違法情節(jié)從寬處置,量刑上要與首要分子和主犯有所區(qū)別。 需求說明的是,盡管許多“套路貸”違法團伙多以注冊公司為掩護,且公司名字中多有誤導告貸人的“出資”“財富”“辦理咨詢”等字樣,但不能以單位違法來科罪處刑。違法團伙為進行違法違法活動而建立的公司,且以施行違法為首要活動,不能以單位違法科罪處刑。 (2)既(未)遂的確認 “套路貸”違法觸及的罪名多,不同罪名的既遂、未遂確認規(guī)范并不相同。如詐騙、敲詐勒索、逼迫買賣等侵財類違法,以是否實踐騙得資產或形成丟失為既遂規(guī)范;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則以是否形成必定損害結果為既遂規(guī)范;掠奪以劫取資產或輕傷以上損害結果為既遂規(guī)范;不合法拘禁則以實踐控制別人人身自由的持續(xù)時間或必定損害結果為既遂規(guī)范。因而,既遂、未遂的確認要結合不同的罪名和確認規(guī)范進行確認。 “詐騙罪的建立要求產業(yè)丟失”。就詐騙、敲詐勒索等罪名而言,現(xiàn)已簽定合同并制作銀行流水,但未形成告貸人丟失的,應當以未遂確認。法院一審判決告貸人敗訴,但還未強制執(zhí)行的,或許現(xiàn)已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但沒有執(zhí)行成功的,也應確認未遂。關于詐騙罪未遂量刑起伏高于詐騙罪既遂量刑起伏的,要以詐騙罪未遂科罪處置。假如二者量刑起伏相同,則以詐騙罪既遂處置。 本文由東莞收賬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