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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帳公司索債時的依據應符合什么條件東莞收帳公司索債時的依據應符合什么條件 1、供給可以證明債務、債務聯系存在的欠據、欠條或合平等書面依據。沒有書證的,應供給構成債務債務聯系的時間、地址、金額,并供給無利害聯系的證人證言或依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供給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供給法人單位稱號、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供給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供給抵押物的稱號、數量、價款數額、寄存地址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資料。 4、供給債務人逾期不實行、不完全實行義務的證明資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建議權利的證明資料。 5、付款付息憑證,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無利息約定,債務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務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關于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依據; 6、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依據,如列夫妻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聯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依據。 本文由東莞收帳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