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收帳公司行使留置權(quán)以抵擋拖欠的對策。
債務人根據(jù)合同暫時占有相對方的資產(chǎn),假如相對方不按合同付出敷衍的款項,可以拘留(留置)其暫時占有的資產(chǎn),并催告其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付清所欠款項,如逾期不付的,債務人就可行使留置權(quán),將拘留物變賣從出賣價款中受償,或許直接獲得拘留物,以拘留物折價受償。債務人為保管該財產(chǎn)而開銷的費用,可向相對人請求歸還。但應妥善保管別人財產(chǎn),未經(jīng)對方許可不得使用、租借等對方還清欠款后,應及時返還拘留物,不然就屬不合法扣押,應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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