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要賬公司不能按過錯額直接調整的調整辦法
稅務查看中審查出的交稅過錯數額,有的直接表現為實現的贏利,不需進行計算分攤,直接調整贏利賬戶;有的需通過計算分攤,將過錯的數額分別攤入相應的有關賬戶內,才能確認應調整的贏利數額。

后一種情況主要是在材料收購本錢、原材料本錢的結轉、出產本錢的核算中發生的過錯,假如沒有完成一個出產周期,其過錯額會依次轉入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出售本錢及贏利中,導致虛增贏利,使交稅人多繳當期的所得稅。因而,應將過錯額根據具體情況在期末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本期出售產品本錢之間進行合理分攤。則一旦全部調增贏利后就會形成虛增贏利,征過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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