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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收債公司明確顧客的主要權力,依法授予顧客損害補償權力重慶收債公司明確顧客的主要權力,依法授予顧客損害補償權力 FDCPA規定的收債人許多職責,實踐上潛在提示了債款人的對應權力。一起,該法還明確賦予顧客(債款人)以下權力:①貳言權和要求證明的權力。假如在三十天期限內,顧客對債款的恣意部分提出書面質疑,或許要求得到原債權人的名字和地址,那么收債人必須中止一切收債盡力,直到他/她向顧客郵寄判決或許債款核對的副本,或許原債權人的名字和地址。②中止交涉的權力。當顧客書面拒絕付出債款,或許要求收債人中止進行進一步溝通,那么,除了提醒債款人“催收盡力已經中止”,收債人須中止一切進一步的溝通。顧客寄出的通知書一旦抵達收債人處即視為正式文書。③損害補償權力。關于收債人違背FDCPA的訴訟,既能夠向恣意恰當的美國地區聯邦法院申述,也能夠向其它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申述。自違規行為產生之日起,顧客能夠在一年的期限內提申述訟。催債人違背該法任何條款,導致持續產生的任何實踐損失,應當承當損害補償職責及該訴訟的花費及合理的律師費。斷定懲罰性補償時,法院必須歸納考慮該違規行為的性質、產生頻率、持續時間長短以及成心程度。對于團體訴訟,法院還必須考慮收債人的財力和遭受負面影響的人數。 本文由重慶收債公司整理 |